唐代法规:消费者购物三天内可退货_吴国_奸商_卖方

核心提示:《唐律疏议》记载,只要消费者在购买时立有合约,买回后3天内发现问题的,都可以找卖方退货;卖方不退的,可以向官府举报,由官府强令卖方退货,并抽卖方40鞭子。

本文摘自:《羊城晚报》2015年10月21日第B04版,作者:李素灵、李玉林,原题:对付天价欺诈,古人有奇招

最近,青岛的天价虾、辽宁的天价豆腐成为关注热点。这类天价欺诈,在中国几千年的商业活动中,可谓层出不穷,手法花样百出,而历朝历代的官府,对此也是各有监管之法。

贱敛贵出

所谓“贱敛贵发”(也叫“贱敛贵出”)就是低价买入,高价售出,贱买贵卖,以取暴利。它也叫做废居(废著、废举),“废”是出售,“居(著、举)”是囤积货物。

清朝福建巡抚张伯行,就曾通过买粮抚民打击过贱敛贵发。

张伯行(1651—1725),河南仪封(今兰考县东)人,他曾被康熙皇帝誉为“天下清官第一”。他在福建巡抚任上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最主要的就是买粮抚民。他发现闽地粮食问题极为严重,民以食为天,粮食问题不解决,百姓难以安居乐业。福建地区之所以存在粮食问题,主要在于地少人多,本地产粮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按惯例,每年的粮食都要从外省购买,但前几任官员为官不作为,对于从外省购粮这样的大事竟然敷衍了事,致使当地奸商乘机贱敛贵发,从中牟取暴利。而本已十分贫苦的百姓却要买高价粮,生活难以为继。

张伯行经过调查之后,请求发库银5万两,由政府从江西等地买来粮食,再平价卖给百姓。这一决策堪称一举两得,既打击了奸商,使百姓免受奸商盘剥,又可以省下一笔钱用在下一年买粮济民上。同时他还设立社仓,积储粮食,以备荒年之需。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在他任期内,完全杜绝了福建地区长期存在的饥民背井离乡现象,百姓得以安居乐业。

操奇计赢

所谓“操奇计赢”就是指商人居奇谋利,囤积居奇。这个“奇”,不仅指珍宝珠玉、名贵佳肴等,还包括应时急需。

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商人吕不韦就以“操奇计赢”闻名。他善做投机生意,经常雇用大批商业侦探收集各地行情和竞争对手的情报,一举挤垮对方。他或囤积居奇、低进高出,或欺行霸市、牟取暴利,终成巨富。经济上暴富促使他想在政治上也发迹,于是他把商业上的手法应用到政治上,一心寻觅晋升门路。《史记·吕不韦传》:“子楚……居处困,不得意。吕不韦贾邯郸,见而怜之,曰:‘此奇货可居。’”集解:“以子楚为财货也。”吕不韦因擅情报,懂得识才于微时,由商贩而至巨贾又跻身政界,手握国事权柄,呼风唤雨,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

《摭言》有个故事:“昔蒯人为商,而卖冰于市。客有苦热者将买之,蒯人自以得时,欲邀客以数倍之利,客于是怒而去,俄而其冰亦散。”这个暑天卖冰者则为反例。

南宋时宋汝霖任开封府地方长官。初至,物价腾贵,至有10倍于前者,老百姓十分痛苦。宋汝霖认为首先要平定食品价格,食品价格下跌了,物价就会下降。于是他秘密招募一批商业侦探,到各地从事买进卖出活动,计算本利多少。计算出的成本是开封的笼饼是每个6钱,酒每觚70钱,而市价饼20钱,酒200钱。

掌握第一手情报后,宋汝霖便招来一班饼酒坊商人谈判,要他们把食品价格降低,允许他们赚25%的利润,超出将受到严惩。

不仅如此,他还令商业侦探每日混迹于市,分门别类地抄报物价,监测行情,检举违令商人。发现舞弊者,先惩办主管官员,再惩办违纪商人。时过不久,米、麦、饼、酒市值“既并复旧,其他物价不令而次第自减。既不伤市人,而商旅四集,兵民欢呼,称为神明之道”。

炫玉贾石

所谓“炫玉贾石”就是指商人表面卖的是珍贵的宝玉,其实出售的是低贱的石头,指卖假货骗人。《晏子春秋》云:“君使服之于内,而禁之于外。犹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也。”《 元曲选·岳伯川·铁拐李剧四》:“悬羊头卖狗肉赖人财,倚仗着秤儿小刀儿快。”后来就用“挂羊头卖狗肉”来比喻不法商人常耍的欺诈手腕。

刘基的《郁离子·虞孚》记载了一位奸商卖假货的故事。越国有一个叫虞孚的人,他向计然先生请教谋生之道,学会了种漆树的技术。3年之后,树长成,虞孚便割树收漆,收获了几百斛漆,准备运到吴国去卖。其大舅子对他说:“我曾经在吴国经商,知道吴人爱好装饰,有很多漆工。漆在吴国是上等货。我见卖漆的人用漆叶煮成的膏掺和在漆里,他们的利益加倍而别人不知道。”虞孚听了很高兴,按照他的话拿漆叶煮成膏,也有几百瓮,和他的漆一起装载运进吴国。当时吴国和越国的邦交恶化,越国的商人不能进入吴国,吴国人正缺漆。吴国的买卖中间人听说虞孚有漆,高兴地到郊外迎接,带他进入吴国,犒劳他并让他住在自己私人的馆舍。看他的漆,觉得质量很好,约定短期内就用金币来换取漆。虞孚大喜,夜晚就取出漆叶的膏掺和进漆里等着交易。到交易的时候,吴国的中间商人到了,看见漆的封盖是新的,疑心有诈,向虞孚请求改约。等约定的期限20天到了的时候,虞孚的漆全部坏了。虞孚无法回家,只好行乞度日,最后死在了吴国。

据《万历野获编》《履园丛话》《贤博编》《镜花缘》等古籍记载,明朝的苏州人善于制造假古董画、假鲜花、假野鸡、假杨梅、假茶叶。以千文铜钱买得寻常字帖一部,将卷头、卷尾两页重刻年月,用新纸染为旧纸拓之,充作“宋刻”;再用旧锦装潢,外加檀香木盒,并盖上伪造的著名收藏家之印。买者不辨真伪,价钱可卖到三五百两纹银!卖花人挑花一担,灿然可爱,无一枝真者。杨梅用大棕刷弹墨染成紫黑色。老母鸡捋毛插长尾,充当敦鸡(野鸡)卖之。最可恨的还是制造假茶叶。奸商以泡过的废茶冒充刚采的新茶,制造时,各处购觅泡过的干茶,然后用雌黄、花青、柏枝汁、青鱼胆、石膏等炮制。人常饮此假茶,阴受其毒,为患不浅。若脾胃虚弱之人,均患呕吐、作酸、胀满、腹痛等症。

中国古代,不少朝代出台了法规打击那些不道德的造假行为。例如西周的《程典》记载了许多市场管理人员的名称:如胥师、贾师(物价官)、缠人(税务官)、质人(度量衡官)、司号和司稽(治安官)等,其中胥师便是管理货物真假的官员。隋唐时代,长安建立了74个坊,两个市,制定了严密的市场法规。宋代颁布了《市易法》打击假货,成立了惠民局、和剂局、东西南北局,负责打击假药。

行奸卖平

“行奸卖平”是指官吏投机倒把,抬高手里货价,却让农民将谷物平价卖出,也叫官倒。

唐朝刘晏为转运使时发现,盐是国家专卖物资,实行民产、官收、官运、官卖的食盐专营制度,但贪官污吏往往借机中饱私囊。

刘晏采取的遏制措施是抑官府、扬商贾。在产盐地方设盐务局,收购盐户的盐卖给盐商,任其销售,其余地方不再设立盐务官。而对于离产盐区比较远的地方,则储藏大批官盐——常平盐,盐价高涨时平价卖给百姓。

同时,刘晏在各地设立情报站,招募情报员,各地情报站和情报员除及时调查各地市场情报、经济情报外,还兼有侦察揭发官商勾结、掺杂兑假、奸商霸市暴利的职责。用现代的术语说,刘晏的情报员、信息员,其实就是今日的商业侦探、打假侦探。

扯空砑光

所谓“扯空砑光”是指花言巧语,骗人钱财。《豆棚闲话》云:“那一带沿河临水住的,俱是靠着虎丘山上,养活不知多多少少扯空砑光的人。”

扯空砑光手法不断变换,时有新招,常见的有:一是炫卖:夸大所卖物品的美善,以售其奸。把伪劣产品,吹嘘为一流产品。二是卖舌:卖弄口舌。即以巧言令色糊弄人,如现在一些奸商用虚假的优惠价、折扣价、最低价等蒙骗顾客,高叫“跳楼价”、“大放血”,用“清仓大甩卖”、“搬迁大出血”等苦肉计来引诱顾客上当。三是放鹰:指唆使妇女诱合他人以诈财。这就是《武林旧事》里讲的以美女姿色为诱饵行骗的“美人局”,《 三国演义》里说的“美人计”。一些奸商利用风尘女郎进行恶俗攻关,充当各种“托”,甚至色情陪侍。

为了对付奸商的扯空砑光等欺诈行为,唐朝颁布了有条件退货的法令。《唐律疏议》记载,只要消费者在购买时立有合约,买回后3天内发现问题的,都可以找卖方退货;卖方不退的,可以向官府举报,由官府强令卖方退货,并抽卖方40鞭子。

偷学技术

据成书于西汉时期的《杂记》记载,织绫机是由当时河北省巨鹿县一位叫陈宝光的人的妻子发明的,工作效率很高,尤其是提花织绫技术和工艺几趋完美。

一个叫霍显的人遍访后得知消息,为了获取这个技术,他通过各种方法,最后将陈宝光的妻子聘请到自己家中织造。其实,他之所以将其请到家中织造,主要是便于妻女们偷学其技术。霍显妻女偷学技术后,获得暴利,“机用120镊,60日成一匹,匹值万钱”。

对这种偷人技艺的行为,古代的行会(会馆、公所)规定,要对其罚款若干钱财;如果硬顶,加倍罚之;如果屡教不改,行首就会报告地方官,驱除其出行会,砸掉其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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