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_江西_国泰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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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977 公司简称:国泰集团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转股、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民爆行业

1、民爆业务概要

民爆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民爆物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和石油等领域。民爆行业是“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市场需求与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关联性较强,其中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这三类矿山的开采占民爆产品销售总量的70%以上,因此相关产业政策和运行情况的变化直接影响民爆行业的运行态势。

民爆行业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点,春节、两会期间出于安全管理的考虑,矿山、基建等下游终端客户有较长时间的停产停工,加之春季的雨水较多导致工地施工节奏缓慢,因此民爆企业在一季度开工时间较短,产销量相对较少。

民爆器材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其生产及流通环节均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民爆行业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

2021年12月3日,工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总体分为四部分,具体内容分为七项主要任务,五个专项行动。其中,七项重点任务包括:一是通过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提高民爆行业安全发展水平。二是通过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重点技术攻关、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增强创新驱动能力。三是通过提升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智能制造支撑供给能力,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四是通过推进重组整合、调整产能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企业转型,调整优化行业结构。五是通过加强质量管理、加强标准和品牌建设、加快推进协同发展,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六是通过加快实施绿色制造、推动改革成果共享、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推动绿色开放共享。七是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良好民爆文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五个专项行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升、生产线定员标准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专项、重点产品和关键装备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提升。

同时,《“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坚决执行工业雷管减量置换为工业数码电子雷管政策,除保留少量特殊用途外,即2022年6月底前停止生产、8月底前停止销售除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外的其他工业雷管,全面推广工业数码电子雷管,推动实现民爆物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2022年7月,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数码电子雷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严格执行《“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中关于电子雷管替代传统工业雷管的时点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出口、地震勘探、油气井、煤矿等特殊领域做出了规定。

2、民爆行业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民爆行业运行情况》,2022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稳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产品结构调整继续优化,产业集中度持续增加,安全投入不断提高。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12月民爆行业统计数据公布》,2022年1-12月份,民爆生产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7.44亿元,同比增长12.92%;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8.81亿元,同比增长9.19%;累计实现利税总额83.67亿元,同比增长5.28%。从增幅上看,2022年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增幅为14.28%,而利润总额增幅仅为9.19%,利润总额增幅比生产总值增幅低5个百分点。

2022年1-12月份,民爆生产企业工业炸药累计产、销量分别为439.06万吨和437.97万吨,同比分别下降0.55%和0.83%。其中:现场混装炸药累计产量为148.04万吨,同比增长9.18%。生产企业工业雷管累计产、销量分别为8.05亿发和8.15亿发,同比分别下降9.55%和9.97%。

2022年电子雷管产量为3.44亿发,同比增长109.54%,占雷管总产量的42.73%,所占比例比2021年增加24.3个百分点;导爆管雷管产量为3.12亿发,同比下降42.80%,导爆管雷管产量约占雷管总产量的38.75%,所占比例比2021年减少22.6个百分点;工业电雷管产量为1.43亿发,同比下降4.74%,工业电雷管产量约占雷管总产量的17.76%,所占比例比2021年增加0.9个百分点。

3、民爆行业上下游情况

民爆行业的上游主要为生产所需的硝酸铵、乳化剂和油性材料等原材料供应行业,上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民爆生产企业的利润会造成直接影响。其中硝酸铵为工业炸药最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的波动对工业炸药的成本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12月民爆行业统计数据公布》,2022年全年硝酸铵价格变动基本保持平稳,均价为3107元/吨,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约27.57%。其中年中(5-8月份)价格较高,为3120元/吨以上;年初和年末价格较低,不足3100元/吨。

(二)军工新材料行业

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各国加大军费投入巩固国防安全趋势明确。俄乌冲突爆发后德、美、日、英、法等国均陆续宣布加大国防支出。2023年3月5日,中国财政部在发布的政府预算草案报告中表示,2023年我国国防费预算约为15,5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2%。2020-2022年中国国防预算同比增幅分别为6.6%、6.8%、7.1%。中国的国防费用多年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稳定,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军费占GDP比重长期保持在2%以下,国防开支占GDP比重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地缘政治因素催化装备加速列装,当前国际局势下我国对武器装备的需求进一步提升。随着“十四五”期间装备放量以及军演强度提升,军品的消耗进一步加快,在全军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军工产业链需求持续增长。

强国必先强军,国防信息化和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是应对现代化战争、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选 择。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国已经形成较为系统的军工科研生产体系,在重要武器型号方面也取得重要突破,新一代武器装备在性能上已经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技术成熟度已满足批产要求,有望大批量列装部队,对军事仿真信息化、军工新材料等相关军工企业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轨交自动化及信息化行业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铁路运输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作为城市发展的骨架和经济循环流转的动脉,轨道交通行业作为高端制造业中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其发展一直与国家重大战略高度契合,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十四五”期间,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区域经济布局、国土开发保护格局、人口结构分布、消费需求特征、要素供给模式等发生深刻变化,轨道交通将不断完善设施网络、精准补齐短板,提升服务质效,并作为一种绿色交通方式,在国家产业转型、运输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化都市圈等一系列系统性变革中,发挥低碳、环保、高效、节能的巨大优势。预计未来轨道交通行业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为相关产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022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109亿元,投产新线41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082公里。截至2022年末,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5.5万公里,其中高铁4.2万公里;全国铁路路网密度161.1公里/万平方公里,复线率59.6%,电化率73.8%。西部地区铁路营业里程6.3万公里。

2022年全国共计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5443.97亿元,投资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10%;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路长度1080.63公里,新增运营线路25条,新增路线长度较上年同期下降12.69%。截至2022年末,中国内地共有55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308条,运营线路总长度10287.45公里。其中,地铁运营线路8008.17公里,占比77.84%;其他制式城轨交通运营线路2279.28公里,占比22.16%。

目前,国家已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发展规划,同时提出了其他一批城市群、都市圈的发展设想。这将大大提升市域快轨的重要性和需求量,同时提出了既有市郊铁路通勤化的现实要求。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市域轨道交通即将迎来迅猛的发展。

(一)民爆一体化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爆破服务一体化,是全国产品种类最齐全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及工业索类等民用爆破器材,同时为矿山、基建项目等提供爆破服务。

1、采购模式

实行“主要原材料和物资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一般原材料、辅助原材料和一般物资由子公司自行采购,向集团公司生产保障部备案”的管理模式。

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及申报》等采购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日常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分公司在年底与客户签订来年的框架合同,合同中注明来年的采购量。以该采购量为基础,销售分公司对来年的民爆产品销售进行预测,编制来年的民爆产品销售计划,公司生产保障部按照产销平衡原则,结合各子公司的生产凭照能力,编制公司及各子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各子公司根据销售情况在月底编制相应的下月度生产计划,并报集团公司生产保障部。客户每批产品采购,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公司根据订单需求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并严格在安全生产许可的品种、数量范围内进行生产。同时,常规产品一般按照制定的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但对客户有特殊规格、特殊包装要求的产品则以销定产。

3、销售模式

除江铜民爆专注为江铜股份矿山开采提供爆破服务一体化服务外,公司采用“以流通公司经销方式为主、以终端用户直销方式为辅”的销售方式,通过设立销售分公司,统一销售各子公司的民爆产品。鉴于各子公司的生产许可均统一在公司生产许可证下,根据公司的销售管理办法,各子公司产品均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对外销售,各子公司的产品先销售给公司,再由公司销售给客户,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子公司进行销售、开具发票。

(二)军工新材料行业

第一部分:澳科新材

公司依托控股子公司澳科新材,专注于军用钨基新型毁伤材料与新型非金属纤维材料的研发与推广。澳科新材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具备武器装备科研二级保密资质、二十余项实用新型专利、GJB9001C-2017体系、装备承制单位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资质、安全生产标准化资质。澳科新材在新材料研究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及研发,取得了系列化的研发成果和产品,如AK17、AK06、AK18等产品已陆续向下游客户交付。

1、采购模式

澳科新材的主要产品通常采取“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人员根据市场部门的订单要求、制造部门的生产安排制定采购计划。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质量控制部门将对采购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通过“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以及与市场部门、制造部门的良好配合,能够有效地降低库存成本。

2、生产模式

澳科新材主要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标准备货”。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订单的具体条款以及客户的需求,进行技术方案研制、原材料采购,并合理编制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生产工艺操作,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最后经过质量部门检测,合格并封装后准时送达客户指定接收地点,客户验收入库后开具收货凭证。澳科新材的生产由制造部负责,制造部根据订单编制生产计划,采购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所需合格材料的提供,质量部进行产品质量进行监视和把关,检验合格后由仓库发货。

3、销售模式

澳科新材作为军工装备配套供应商,直接客户为军工装备生产厂商,最终用户为装备使用单位,钨基新型毁伤材料是其军工装备配套的主要产品。基于安全性、可靠性、保障性的要求及保密考虑,本行业内的产品通常由研发企业作为定型后保障生产的供应商。澳科新材主要通过持续跟踪用户需求、承担用户新型号产品的科研任务,进入该型号产品的配套供应体系从而获得产品订单。

第二部分:拓泓新材

1、采购模式

拓泓新材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钽铌矿石和氢氟酸等大宗辅材,通常采取“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由经营部门负责。经营部门根据市场销售订单,确定钽铌矿石采购计划,按照矿石采购程序采购,品质部门对矿石进行入厂检测,生产部门根据品质部门的检测情况验收、确认入库。生产部门根据经营部门的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和辅材采购计划,经营部门按照生产部门的辅材采购计划进行辅材采购,品质部门对辅材进行入厂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钽铌行业市场波动大,通过“以销定采”的模式,能最大程度防范市场风险。

2、生产模式

拓泓新材的主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连续生产”的模式,因为行业技术的特殊性,生产线非特殊情况不能停产。生产部门根据经营部门签订的销售订单要求,以生产效率最优,成本最低的原则,合理安排相应的生产品种,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保障产品质量。产品经品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销售模式

拓泓新材的主要产品为普通氧化钽、氟钽酸钾、氧化铌,要进一步制成钽粉、钽锭、铌锭后方可进入电子、硬质合金、新能源等终端行业,所以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钽铌氧化物的加工企业及终端行业的配套企业,主要客户有东方坦业、江丰电子、中钨合金、南方钽铌、今成钽铌等。拓泓新材主要通过持续跟踪用户需求,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铸就行业口碑,培育了稳定的客户资源。

(三)轨交自动化及信息化行业

公司依托控股子公司太格时代为业务主体,致力于轨道交通领域的电气化工程和信息化工程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铁路供电综合SCADA系统、铁路供电生产调度指挥系统、轨道交通运维监测综合服务等。

1、采购模式

太格时代的采购模式为“以产定采”,具体包括按订单采购和计划采购。订单采购是以销售为指导,采购部根据具体项目的物料清单、结合库存情况实施订单采购。计划采购结合本行业季节性特点,针对采购周期较长、随采购周期价格波动较大及标的公司常用且量大的标准化物料,按备料管理相关办法有计划地进行采购。因产品主要是定制化产品,除部分相对通用的原材料为计划采购外,大部分原材料采购为按订单采购。

2、生产模式

由于产品的定制化特征明显,太格时代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照订单组织生产。同时充分考虑用户定制化需求,一般是在通用研发、设计基础上进行定制化生产。具体分工包括技术部负责项目的集成设计,研发部组织定制化需求的产品开发,生产制造中心依据生产计划组织板件、半成品及产成品的组屏生产及出厂测试。

3、销售模式

太格时代获取合同订单的主要形式是参与铁路、地铁等轨道交通系统中自动化相关项目的招标,具体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单一来源及竞争性谈判。在这种销售模式下,客户通过对投标方公司技术实力、产品技术规格及服务质量、历史业绩、价格等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中标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248.91万元,比上年增长8.27%。其中:实现民爆一体化营业收入145,769.74万元,比上年增长10.41%;军工新材料业务营业收入18,024.30万元,比上年增长27.79%;轨交自动化及信息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236.95万元,比上年下降17.67%;其他板块业务营业收入25,217.92万元,比上年增长21.12%。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1,423.08万元,比上年下降32.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71.88万元,比上年下降40.13%;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太格时代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20亿元所致。

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94,512.82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3.02%;净资产330,123.94万元,比上年末增长7.58%;资产负债率33.2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3临01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2月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2年1月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对《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本修正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3临018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收到及分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160,294.04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3临019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3年5月6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换届选举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推选熊旭晴先生、洪余和先生、辛仲平先生、刘元魁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拟推选柳习科先生、汪志刚先生、邓铁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拟推选胡素平先生、李夙先生、刘学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新春先生、朱鹏先生(简历附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熊旭晴,男,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西省国防科工办科技质量处副处长,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处长,省纪委驻国防科工办纪检组任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江西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洪余和,男,1971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机电教研组组长,江西省汇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干部、部长,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江西省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改革办主任兼江西省水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3、辛仲平,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西省宁都县组合机床厂金工车间助理工程师,江西省国防科工办任计划处主任科员,深圳市益力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投资主管,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内审主管,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刘元魁,男,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财务科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饶华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中层副职,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副主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现任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柳习科,男,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投资专业,长江商学院FMBA,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现任江西金融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江西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兼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2、汪志刚,男,1973年10月出生,民商法学博士。历任景德镇陶瓷学院(现景德镇陶瓷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席教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兼职律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第二届江西省法律顾问团成员,法治江西智库第一届专家委员会专家,兼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3、邓铁清,男,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4年7月获武汉测绘学院计算技术专业学士学位,1987年5月获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硕士学位。1987年5月至1993年7月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研究所工作,任教员;1993年8月至2017年6月总后勤部后勤科学研究所工作,历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科技处副处长、处长,副所长兼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4级,文职2级);2020年4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首席科学家。长期从事国防和军队信息化科研与建设工作,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署名第一)、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国家部委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2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1996年评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首批“科技新星”。曾任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中国标准化协会理事、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软件园副主任、北京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素平,男,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兼江西省天然气(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李夙,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新余钢铁计划考核科副科长、管理处副主办科员、企管处主办科员、新余钢铁企业管理处绩效考核科科长。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刘学全,男,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荡坪钨矿樟东坑选厂成本会计、荡坪钨矿汽车队主办会计、荡坪钨矿樟东坑坑口财务负责人、曲江县荡联选矿厂财务科科长、荡坪钨矿水泥销售科财务负责人、荡坪钨矿宝山水泥厂财务科科长、荡坪钨矿财务科会计师、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财务处财务主管、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简新春,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德兴铜矿采场八〇四厂厂长,德兴铜矿采矿副总工程师,江西铜业民爆矿服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运营部部长。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副总工程师。

2、朱鹏,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光华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供应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技术质量部副部长,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供应部部长。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生产保障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3临008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素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0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B106版)

本版导读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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