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永康车管所办理业务,却被警察当场带走,原来……_保单_机动车_伪造

相较于几十元钱的保险费用

一男子竟修图伪造保险单!

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

使用伪造机动车交强险保单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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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保单上这个数字不对,有明显的差异……”

近日,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陈某机动车转入业务时,发现其提交的桂D新能源车辆交强险保单有疑点。

在保单的日期处数字“6”与周边数字略有差异,存在伪造保单的嫌疑,立即进行核查,经致电保险公司核实,确认这份保险单系伪造。

经询问,当事人陈某承认该保险单为自行修图打印。原来,该车为二手交易车辆,当事人陈某与原车主于5月初先后两次前来车管所办理转入业务,

原保单的有效期为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29日,保险费合计为87元,虽车辆交易意向在保单保质期内达成,但办理手续的时间已过保单有效期,陈某便心存侥幸,在原车主发送的保单图片中修图修改日期,企图用打印出来的“保单”蒙混过关,未料逃不过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

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固定证据,将陈某及相关伪造证件资料移交至辖区派出所,同时,交警蜀黍第一时间敦促其为车辆购买真实有效的机动车保险,以确保该车后续被正常合法使用。

陈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目前已被处以七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含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实行交强险的目的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给予被害人提供医疗救助、死亡赔偿方面最基本的保障。使用伪造的保单不但无法正常办理机动车业务,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无法正常理赔。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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