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学校收高额学费,却将学生送到工厂打廉价工!且学生被开除,老师竟不知情!_实习_女士_记者

湖南17岁男生学习电子商务专业,但两次实习均被学校安排到外省的流水线打工。期间男生因旷工3天被工厂开除,其母知道后立即拨打带队老师电话询问情况,没想到对方竟未知道男生已被工厂开除。对此,其母非常生气,要求学校退还1万元“押金”...

“我儿子学的是电子商务专业,但是湖南高新理工技工学校(下称湖南高新技校)两次安排的实习都是去外省工厂生产手机屏的流水线打工! 更让人气愤的是,孩子因为旷工被工厂开除3天了,带队老师竟然不知情!我儿子才17岁啊,真要是出了危险,谁能负责?”4月1日,湖南的罗女士向记者投诉。

据投诉人罗女士介绍, 2021年9月,儿子小伟(化名)在初中老师的推荐下,来到湖南高新理工技工学校(原湖南中创智能科技技工学校)读书。报名时,招生老师告诉家长,第一年的学费是13800元,杂费减免; 第二年和第三年如果孩子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那么就会免除13000元的学费,只需要交杂费即可。

而且,如果孩子能顺利毕业, 第一年交的13800元还会退给家长1万元,那1万元相当于是“押金”,只是为了督促学生能坚持把书读完。儿子 学的是电子商务专业,罗女士交了13800元的学费。2022年8月末,罗女士又到学校交了7420元,她只知道其中的3200元是餐费,剩下的钱是什么钱,学校没有明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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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5日,小伟跟随老师和同学一起来到安徽省的一家工厂实习。到了工厂,小伟才知道他的实习工作就是在手机屏的生产线上劳动。由于带胶皮手套严重过敏,小伟只在生产线上干了十几天,便没法再继续工作了。在11月份,小伟陆续收到了大约400元的工资。而据罗女士了解, 一直在那里坚持工作的学生,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一周只能休一天,拿到手的报酬也只有千八百元,工资标准明显低于干同样工作的社会工。

今年2月20日,小伟返校后再次跟随老师和同学外出实习,这次的实习单位是江西省的南昌勤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而工作的内容同样是在手机屏的生产线上劳动。罗女士对此很不理解: “孩子学的是电子商务,为啥学校安排的实习工作都是去生产线上劳动呢?对他们的学业有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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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生产线上每天都要工作12个小时,小伟感觉非常不适应,并且出现了旷工的情况。 为了儿子能拿到毕业证,同时也是为了能够顺利拿回当初交的1万元“押金”,罗女士一直在安抚儿子。3月6日晚,她与带队老师沟通时,带队老师表示小伟在工厂如果有什么情况会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但是令她没想到的是,3月8日下午,她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称在一款手机游戏上,看到小伟在线。罗女士当时很吃惊,因为那个时间应该是小伟的工作时间,不可能玩手机游戏的。她马上给儿子打电话,这才知道, 小伟在3月6日就已经被工厂开除了,这几天他一直借住在同学的宿舍。

罗女士随后给带队老师打电话,没想到对方竟然不知道小伟已经被工厂开除了。这让罗女士非常气愤:“我儿子还没有成年,就算是被工厂开除了,学校老师也应该第一时间知道啊,这几天孩子万一出了什么意外,谁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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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罗女士到湖南高新技校去讨说法,并想退回1万元的“押金”。但是却被学校告知,那1万元并不是押金,不能退。 如果小伟想在学校继续学习,并拿到毕业证,那么根据协议,家长需要在已经交了2万余元的基础上,再补交近5万元的费用。对此结果,罗女士感到难以接受:“报名时学校要是告诉我要花7万块钱,或者是后两年孩子都要去生产线上打工几个月,才能拿到技校的毕业证,我肯定是不会选择湖南高新技校的,我就是被学校‘套路’了。”

罗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她最初给孩子交学费时签署几份协议的照片。在《湖南中创智能科技技工学校2021级学生就读协议》中,记者看到了一段涉嫌自相矛盾的表述:“免学费学生须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同时还写明:“免学费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学校安排的实习实训活动,企业方不提供学费补助的,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必须按照16800元/年费用标准进行补缴。” 对于罗女士所说的1万元“押金”,《协议》中也写明是免学费学生顺利毕业后的“奖学金”,而并不是“押金”。

在《就读协议》中,还写明免学费学生“实习期间综合收入每月约1000-2000元左右”。但是在罗女士提供给记者的一段视频中,湖南高新技校的一位主任在接待罗女士一行,针对家长质疑“为什么工厂要开除一个在那里实习的学生”时,明确表示:“企业不是学校的,只是合作对接的企业,企业不管你是学生工和社会工,你只要到厂子里面去了,既然享受同工同酬,所有的制度和纪律都是一样的。 按照社会工,旷工一次就是无理由清退,没有任何理由,学生工是一样的。”

对此,罗女士也有质疑:“既然是同工同酬,为什么在那里实习的学生工拿到手的工资却比社会工低那么多?剩余的工资哪去了?”罗女士称,针对孩子的遭遇, 她曾多次拨打长沙市12345和12319进行投诉,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复。

4月4日下午,记者首先拨通了罗女士提供的实习带队教师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当听到小伟的名字,对方询问记者是不是想问小伟返校的事?记者随即表明身份后,对方表示:“抱歉,这个我不太了解。”随即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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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又拨通了湖南高新理工技工学校的一个投诉电话,接电话的李老师表示自己不能接受采访,需要请示下领导再给记者回复。截止发稿前,记者并没有接到学校的反馈电话。

工厂开除学生前是否通知了学校?学生工和社会工是否同工同酬?指尖客户端记者随后又拨通了罗女士提供的南昌勤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个电话。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所在部门是负责招聘的,并不了解相关情况。她询问孩子姓名和所在学校后,表示会了解下情况后,给记者反馈。截止发稿前,记者并没有接到反馈电话。

4月4日16时17分,记者又拨通了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教育管理处的电话。工作人员听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后,问清了学生的姓名和学校后,表示会先了解下清楚,把情况理清后向记者进行反馈。此后不久,罗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称,16时35分, 长沙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刚给她打过电话,具体询问了她的投诉内容和诉求,并表示会展开调查。

记者查阅到,2021年12月31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第十七条规定:“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二)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三)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对于此事进展,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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