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的个人资料(怎样看待汪涵代言爱钱进p2p爆雷,汪涵会负怎样的法律责任)_汪涵_代言_明星

本文目录

  • 怎样看待汪涵代言爱钱进p2p爆雷,汪涵会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 汪涵只是一个主持人,为什么很多明星不直呼他名字而称之为“涵哥”
  • 娱乐圈何炅和汪涵谁的地位高

怎样看待汪涵代言爱钱进p2p爆雷,汪涵会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汪涵作为明星代言人,究竟是否需要向投资人所称的承担责任呢?

首先,行政监督层面,我们认为,明星代言理财平台产品的,需要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注意义务。

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从这一点来看,不知道汪涵当时是否尝试入金投资以做到自身体验?

根据《广告法》第62条规定: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由此可见,当“爱钱进”平台被立案侦查后,如果汪涵在前期代言时未按照该规定履行注意义务的,可能会涉及到退还代言费和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

其次,从刑事层面,我们认为,明星代言违法理财平台产品的,需要分情况看待。

如果明星既代言平台产品,又作为股东或者平台高管参与平台运营,由于其在该平台非法集资过程中作用较大,此类情况是需要该明星承担相应非法集资的相关刑事责任的。

而如果明星仅仅是合作代言,不参与公司经营或后期的相关理财收益的,那不能由此推断该明星有与违法平台存在违法“合意”,明星可能需要参与调查,并按照相关处罚退还或支付相关代言费、罚款等费用。

最后,从民事层面,我们认为,明星代言违法理财平台产品的,如果不存在明知违法故意代言的情况,一般不需要向投资人承担损失退赔责任。

汪涵只是一个主持人,为什么很多明星不直呼他名字而称之为“涵哥”

湖南长沙地区的一种称呼习惯用语,长沙满哥,比如50岁的长者会称呼30岁的晚辈为,涵哥,炅哥,锐哥等等。

娱乐圈何炅和汪涵谁的地位高

这个回答 限定是 娱乐圈

毫无疑问,何炅在娱乐圈有着更好的人缘和形象,相比之下,汪涵则不喜社交,更不用任何社交媒体,在公共舆论中缺少影响力,相对于何炅要更加“深居简出”一些。

但是,汪涵在政界和社会活动的圈子有着更大的影响力,他是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湖南省政协常委(正厅级干部),湖南省检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等等,其他相关的社会兼职那就更多了。

所以,如果说在娱乐圈内,从人缘、舆论影响力、人脉,应该是何老师更强,而在其他方面的影响力则是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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