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皮士运动,为何会风靡一时,又为何会戛然而止?_嬉皮士_美国_旧金山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美国已经济鹤立鸡群,生活在美国东部的文艺青年,逐渐对物欲横流,循规蹈矩的社会不满,出现了一批自嘲为垮掉一代的艺术家,包括早期的塞格林《麦田守望者》、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艾伦·金斯堡《嚎叫》。

古巴导弹危机,马丁·路德·金发表的“我有一个梦想”演讲,约翰·肯尼迪总统遇刺,越南战争,人类登陆月球,赫鲁晓夫扬言要消灭美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注定是一个光怪陆离的时代。西方国家进入到战后生产过剩时期,导致经济危机,企业纷纷倒闭破产,大量年轻人丢掉工作,失业的年轻人走上街头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运动。

美国民主党极左派推波助澜,将反战思想扩大为反文化反主流思想。嬉皮士运动一路壮大,不仅仅局限于反战,还反抗习俗、反抗主流与反抗政治。“嬉皮士”(英语Hippie或Hippy)不是留长发的青年,不是穿着"波西米亚"衣服逃避现实的顽主,而是怀念简单原始的群居生活,在乌托邦中寻找心灵的归属,在头上插上象征爱与和平的花朵,崇尚纯精神、热爱生命和大自然、与人为善本性的年轻人,他们将摇滚乐视为文化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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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嬉皮士喜欢摇滚呢?

因为英国在二战后已成为没落的帝国,经济、科技和军事比不上美国,但伦敦依然是全世界最“潮”的首都。当英国政府发现,时装、电影等周边可以赚大钱时,就主动文化输出。比如披头士和滚石乐队背后就有英国政府的支持。美国作为新兴霸主,要挑战英国的文化霸权,就要扶持自己的文化。

美国哪来的文化?有。乡村文化和蓝调爵士。欧洲移民漂洋过海时,只携带了一些小型乐器,比如小提琴、斑鸠琴和吉他。所以最早的美国民谣不同于欧洲。罗斯福新政里专门有一项政策,采集美国民间歌谣,保留了许多民间音乐。美国年轻人就把爷爷奶奶辈的东西翻出来,以布鲁斯音乐为基础歌曲构架,加工成快速的、适于跳舞的、易于记忆的摇滚音乐。美国东海岸的格林威治村年轻的反文化人士称他们自己为“hips”。1965年9月6日旧金山纪事报,首先使用“hippie嬉皮士”这个词,来描写这些波西米亚主义者。

嬉皮士“几乎都是中产阶级的孩子”,不是对肤色歧视不满的黑人,或是举止怪异的移民,而是地地道道的白人家子女、家庭条件很优越。他们对国家期望越高失望越大,逐渐就成了嬉皮士运动的“中流砥柱”。由于家境殷实,一些嬉皮士为无业游民和相对贫穷的嬉皮士提供了免费的食物、衣服和无需缴纳房租的房子。这使得嬉皮士能摆脱生活压力沉浸在音乐表演与文化运动中。

爱之夏

1967年6月,旧金山举办了一场盛会,蒙特利国际流行音乐节。主办方找来了歌手斯科特·麦肯奇Scott McKenzie创作了首宣传曲《旧金山San Francisco》,歌词唱着:在旧金山这座城市里,你遇到的人温柔善良。对于那些要去旧金山的人,今年夏天将充满爱的阳光。

十万年轻人从世界各地涌入旧金山。他们来到海特-阿什伯里区(Haight-Ashbury)和金门公园,踩着迷幻摇滚的鼓点,宣传他们反传统、反越战、争和平的理念。Haight-Ashbury街最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大概就是从 Piedmont Boutique 服饰店二楼窗户里探出来的那双腿。这双腿着有黑色渔网丝袜,脚蹬一双红色高跟鞋。进入店铺后,迎面就是头戴假发、身着大红上衣的男模特,狭长的柜台对面满是艳丽的各色服饰:超短迷你裙、性感吊带以及带有舞台风的闪亮帽子。

蒙特利音乐会是摇滚史上第一次大型音乐会,演出阵容盛极一时,包括保罗·麦卡特尼、保罗·西蒙、詹尼斯·乔普林……吉米·亨得里格斯只用几首翻唱歌曲就征服了观众。表演之后,吉米用一小罐打火机燃油点着了吉他,随后跪在燃烧的吉他后面,如同黑暗的巫师,让舞台下的观众顶礼膜拜。

那个夏天被媒体冠以一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名字:“爱之夏”(The Summer of Love)。“Make Love Not War”(要爱情、不要战争)成为最有号召力的嬉皮口号。嬉皮士在这个夏天成长、呐喊,他们披着印第安披风、佩戴印第安珠串、犹如上古时代的氏族部众,每个人都喜欢头簪野花,被称为“花之子”(Flower Child)。

「爱之夏」轰轰烈烈持续了一个夏天,但秋天来临麻烦接踵而至:十万无家可归的年轻人,面临辍学、无业的现实,相当一部分人还遭受药物上瘾的困扰。许多嬉皮士不得不重返大学或职场,回归社会。十月,剩下的一些人举行了场模拟葬礼,即「嬉皮之死」仪式,乌托邦式的梦想就此结束...

非主流的嬉皮士

为了维护自身统治,政府不允许嬉皮士得到正面的评价;为了传统秩序的荣光,宗教信徒宁愿嬉皮士世世代代被唾骂;为了金钱利益,军火商希望不再有反战游行!嬉皮士身上被贴满恶意的标签,比如"反对进步"、"社会混混"等。

当然也有自甘堕落的。一些无法被音乐、文学与绘画满足的嬉皮青年,开始寻找新的代表文化与刺激来源,接触酒精和药品。当时恰逢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浪潮,印度的佛教和婆罗门教、中国的禅宗等东方宗教系统涌向嬉皮士。嬉皮士通过静坐、冥想、禅宗、瑜伽等方式结合药物来达成自己的精神需要。还有地痞流氓或者黑社会借用嬉皮士外壳来违法犯罪。

辉煌是短暂的,或许也该如此。1969年8月15日,超过40万年轻人从不同城市聚集到纽约州东南部的贝塞尔小镇,来参加为期三天的伍德斯托克Woodstock音乐节。它代表了60年代迷狂的理想主义,摇滚乐爆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量,迄今为止仍是传奇。当音乐节结束,标志着嬉皮的黄金年代过去。

压垮嬉皮士运动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发生于1969年的曼森杀人案。查理·曼森与其掌控的犯罪家族,借用嬉皮士文化为幌子,分别谋害了好莱坞明星莎朗·塔特及其导演丈夫罗曼·波兰斯基,与住在比弗利山庄的一对夫妇。在曼森案以前,美国民众觉得嬉皮士都是些迷途的小孩,只要不来自己的社区闹事就可以放任不管。但曼森事件之后,美国民众开始对嬉皮士产生恐惧,各大城市都出现了反嬉皮士的浪潮。

美国社会也不可能纵容这么多年轻人,长时间追求什么精神自由,这就是为什么“爱之夏”只维持了一个夏天就进行不下去,嬉皮士运动苟延残喘几年就宣告结束,折腾了几年的美国年轻人只好乖乖地回学校读书,毕业后找份工作,像他们的祖辈那样成为国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当越战结束,共和党重新执政,美国开始了新一轮的“拨乱反正”,给嬉皮士运动撒下最后一捧土。

虽然嬉皮士运动已经成为历史遗迹,但嬉皮士的精神或多或少改变了人类社会的轨迹,更从某种程度上改造了美国文化。在秀场上,能看到色彩碰撞、喇叭裤、印第安饰品与大量涂鸦。在歌曲上,流传下来的《波西米亚狂想曲》、《我这一代》等歌曲仍活跃在传奇音乐榜单上。

过去的欧美主流社会对人们的穿衣打扮和行为操守有着严格的要求,男人一定要穿西装打领带,胡子和头发都必须每天打理,行为举止都要像个绅士。女人只能穿裙子不能穿裤子,出门前必须化妆,头发也要保持一定长度,公开场合严禁举止轻佻,表现得要像个淑女。嬉皮士打破了这些规矩,从此男人也可以留长发,女人也可以穿长裤,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打扮,不再有人指手画脚。

嬉皮士不存在了,但嬉皮精神没死。相当一部分嬉皮士并不认输,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追求理想。其中一部分人相信嬉皮士理想破灭是政府对信息垄断,他们试图利用新技术打破这一垄断,便搬到了旧金山南部一座山谷之中,潜心研究信息电子化传播技术,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也造就硅谷的辉煌。

一位前嬉皮士这样回忆那个时代:“一个生活时代远去了……但我知道,这个时代仍与我们在一起,它不仅在我们的记忆中,也在我们的政治中。那是不可思议的时代,认真又愚蠢,肤浅又破坏。我们在那个时代向这个世界投石头,它所激起的涟漪,现在仍在拍打着我们,无论是为了更好还是为了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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