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强迫初中女生写性行为检讨,该名校长为何这么做?如何看待山西某中学校长逼迫女学生写性检讨书_校长_女生_检讨

校长强迫初中女生写性行为检讨,该名校长为何这么做

校长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是这位校长本身便非常严苛,对学生早恋现象抓得很严,又或者是校长看这个女生不顺眼,在看到女生与别的男生过度亲近便认为女生与其发生了关系,强迫女生写检讨。2020年11月30日晚上,这个女生被学校的校长叫去了办公室,在办公室中,校长对这位女生进行了辱骂和殴打,还强迫女生写了一份检讨。

据家长说,在写检讨时,校长念一句,便强迫女生说一句,检讨的内容非常不堪,写的是这个女生与他人亲近的的过程,还写了这个女生与那个男性发生了很多次这样的事情。但家长称检讨的内容实际上是子虚乌有,因为女孩的哥哥多次带女孩去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都显示女孩并没有与别人发生关系。

等女孩回到家时,她的身上已经被打出了很多淤青,头部也有伤口。女孩的家人非常愤怒,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这位校长要这样对待一个女孩,他们想要这位校长给自己一个说法。而校长表示这件事已经由派出所和教育局受理,他不想过多讨论这件事。不管这位校长是出于私怨还是其他原因,他都不该这样对待一个女孩。

就算女孩与别的男生早恋,校长也可以告诉女孩的家长,和家长一起劝说这位女孩,而不应该用这么极端的方式来惩罚女孩,甚至用这种事情来侮辱女孩。这种事情会女孩留下非常深的心理阴影,让女孩产生轻生的想法,同时也会影响女孩正常的人际交往。这样的校长很明显是不称职的,我建议教育局在调查清楚这件事之后将这位校长开除,不要让他再误人子弟,也不要让他再伤害其他女孩。

如何看待山西某中学校长逼迫女学生写性检讨书

校长、初中女生、殴打、性检讨,如此多的事件关键词,是谁引爆了全网?

毫无疑问“性检讨”这三个字才是真正引发关注的原点。两性关系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半遮半掩,在我国性教育体系中,对于此项教育并不完善。

初中生与性检讨形成了强烈的矛盾体,超出了我们正常的意识范围,让知识群体、非知识群体、盲从群体跟风传播。

写“性检讨”书事件

近日,山西吕梁临县某中学校长强迫初中女生写“性行为检讨”一事,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据报道,该校一名的13岁初中女生被校长叫去办公室谈话,时间是半夜11点多。

然而,在谈话后,该女生身上出现多处淤青和头部伤痕不止身体上遭到校长的殴打,并被逼迫写下了一份“性行为检讨书”。

而令人惊讶的是,据女孩父母反应,该检讨书是在校长的威胁下完成的:校长念一句,女孩写一句。内容不堪入目,女孩在受到迫害的当时,可能根本不完全清楚自己写下了什么内容。

不得不说,该事件的涉事校长的行为是严重超出了他的职责范畴,甚至于突破了人们能接受的道德底线。

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女生写完检讨书之后,校长还威胁她:“你不准告诉家里人,否则的话,我就关你禁闭”。

女生家属曾多次带其到医院进行检查,经医生检查,小娟的处女膜是完整的,足以证明“检讨书”中提到的性行为完全是子虚乌有的,是违背事实的。事发后,女生家人曾到到很多地方进行投诉,涉事校长才慌了,想通过中间人希望给一两万元进行“私了”,但遭到了拒绝。

目前,涉事校长已被停职,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很多网友呼吁家长要重视并想办法修复女孩生理和心理受到的伤害,这是当然必要的,否则这件事会给她带来终生阴影。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根据该女生回忆,校长正在办公室打电话,看到女生到来之后立即挂掉了电话,随后就开始进行拽她的头发、掐着她的脖子、用铁棍子殴打等一系列暴力行为,其结果是——女生全身几乎没有一块好地方,基本上都是淤青,看起来让人可怜。

如何看待该事件?

对于该事件,在我看来,原本教书育人的学校尽然发生这样的事情,令人发指。从事件的始末来看,针对该校长我认为有3个方面的责任:

一、行政责任。涉事的任校长作为校长,在教学上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事实却令人不敢想象,在深夜11点逼迫一个13岁的女生写“性行为检讨书”,期间虽然女生拒绝写,却被校长采取拽头发、掐脖子、扇耳光方法逼着写,写下了四百余字的“性行为检讨书”,内容不堪入目。

校长的行为导致刘女生身体多处淤青,甚至事后还恐吓女生。不得不说这个校长的行为,真的很“任性”!

校长作为一名学校的管理者,一名为人师表的教师,与校长的本职工作背道而驰,触犯了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侵权、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所以,任校长首先是承担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女生不但是身体受到伤害,而且身心也同时受到了严重伤害,这样一位还处在幼女阶段的女生,却被逼迫写“性行为检讨书”,过程中需要承受了多大的打击和摧残!

事发后女生一直发抖,甚至出现短暂的小便失禁现象。家人请来心理医生治疗,刘女生一直不肯说话,也停止了上学。

谁家的孩子,不是个宝!一个年轻的女孩遭受了这么多,确实令人心酸。在我看来,受害人不但可以诉请医疗方面的费用,还应提起精神方面的赔偿,任校长应为他的行为赔偿。

三、刑事责任。虽然事后女生后来证明了自己的清白,然而在任校长逼迫写“性行为检讨书”时,任校长的铁腕手段,使刘女生不得不承认与某男生谈恋爱,并多次发生过“性关系”。

学生早恋问题也许存在,但校长这种过激的行为,对年幼的学生能起到什么作用?

深夜11点叫去谈话,孩子才13岁啊,任校长是出于教育好孩子的目,还是有其他目的?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是要构罪的,同时故意殴打他人,构成轻伤以上,也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初中女生被校长逼迫写性行为检讨,这样的校长能担起重任吗

这个校长不仅不能担起重任,更不配做一个教育工作者,甚至可以说他根本不配被人。这件事情发生在山西省,一位校长用暴力和侮辱的手段强迫一名初中女生写下一份不知所谓的检讨,这不仅伤害了这名女生的身体健康,还严重损害了这个女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界有这样的垃圾校长,实在是一大耻辱。

首先,这名校长使用暴力的行为对待自己的学生。无论发生任何事,教育工作者都不应该对学生进行严厉的体罚。然而这名校长用铁棍殴打女生,而且他经常用这个铁棍击打自己的学生。他的这种行为造成了女孩身上多处有青紫色的瘀伤,给女孩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自己的学生使用暴力手段,这样的校长根本不配做一名教育工作者。

其次,这名校长强迫自己的学生写下自己并没有做过的事情的检讨。据调查,这名女生并没有与任何人发生任何关系,然而这名校长要求这名女生写下自己的行为经过,这简直是无耻至极,强迫自己的学生做这种莫须有的检讨,这会对学生的心灵产生巨大的伤害,更会让身边的人对这名学生产生怀疑。因此,我认为这样的校长扭曲事实,手段卑鄙,根本不配为一名教育工作者。

另外,校名校长强迫自己的学生写下的这份检讨语言下流,让人细思极恐。根据该名女生的阐述,这份检讨是校长说一句话、她就被要求写下这句话,这份检讨的语言极为下流。我认为该校长的行为可以用十分变态来形容。他不仅不配做一名教育工作者,更是不配为人。他把这样肮脏的东西教给自己的学生,又强迫学生写下这样的检讨,实在是让人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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