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约谈_出租_我市_约谈

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2月17日,佳木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佳运公营等八家出租汽车公司开展消费满意度监督约谈。

据了解,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了保证此次“监督约谈”的公开和公正性,前期做了详实和充分的准备,委托市消保中心社会监督员开展了大量的走访和调查,并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出租汽车行业调查问卷”,收集和整理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

约谈现场,全市八家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一致表示,根据存在的问题,各公司将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提高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总体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倡导热情服务,自觉遵章守法、严禁违规停靠、随意调头”等,文明驾驶、规范运营;积极宣传出租行业政策法规,并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共同整治“拒载、喊客、绕行、议价和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积极倡导车内“不吸烟、不随意吐痰、不讲粗话”等文明行为,坚决做到“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开文明车”,重塑出租车行业新形象;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和培训。约谈会议结束后,各公司统一联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倡导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立足本职岗位,树立行业文明服务新风,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

据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李林介绍,本次监督约谈活动,是根据近年来我市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消保中心采取社会问卷调查、消费体查和暗访等方式,集中了部分佐证材料,并对我市八大出租汽车公司进行约谈,目的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精神,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共治常态化机制,真正实现公平竞争、诚信运营、安全消费的良好局面,坚决打击和遏制部分出租车不规范、不守规和”脏乱差“等行为,提振消费信心,助力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掌上佳木斯

编审:王艳颖

编辑: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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