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理财网:重罚!赵县农信社因银行承兑汇票直贴业务不真实被罚150万元_赵县_行政处罚_万元

河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赵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侯建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侯建民

单位

名称

赵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施振岭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银行承兑汇票直贴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赵县联社罚款合计150万元;侯建民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河北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3月1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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