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3年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确定_朔州_工作_教育局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统筹做好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放假工作的通知,全市中小学校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月7日。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市教育局要求,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全市各普通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组织好综合复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籍档案填写等工作。要加强健康防护教育。各中小学校在放假前,要集中开展系列线上防疫和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动态掌握师生寒假期间健康状况,为新学期开学研判提供依据。要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全市各普通中小学须按规定时间放假、开学。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提前规划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鼓励学生多参加当地的“春节、元宵节”民间活动,感悟中华传统文化。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各普通中小学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安全自护方面的专题教育,开展以防火、防冻、防盗、预防食物中毒和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要从严治理违规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清廉学校建设”,放假前通过线上会议集中开展一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警示教育。要从严强化校外培训监管。持续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成果,严防违规学科类培训反弹。

市教育局要求,要统筹谋划新学期开学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开学工作常规管理要求,组织好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各普通中小学要在开学前集中组织教师开展教育理念的学习讨论和集体备课,科学制定下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好下学期课程,并搞好环境卫生,为学生返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要规范寒假托管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可结合本县(市、区)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确定是否开展寒假托管服务工作,但必须坚持教师自愿、学生自愿和公益普惠的原则,突出服务重点,完善相应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记者:武跃林

来源:朔州日报

郑重声明:朔州日报社旗下“朔州日报”微信公号刊发、登载的所有内容,未经授权,一律谢绝转载!如经授权转载,请于文章开头注明“来源:朔州日报微信公众号(ID:szrbxmt)”。否则,我们将对剽窃、抄袭者的侵权行为诉诸法律。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