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夫妻间的分手方式,比今天的还复杂,足足有三种方式!_分手_古代_休书

当今社会“分手”成为普遍的问题,明星的“分手”常常会成为爆炸新闻,在分手这件事上对于夫妻双方的权益保护成为热议的话题,那么,在我国古代,分手又是怎样进行的呢?我国古代是彻彻底底的男权社会,男女的地位是相当不平等的,在“分手”这个问题上表现的尤为明显,在分手的方式上主要有“休妻”、“和离”、“义绝”等,但“休妻”是古代社会最广泛运用的分手方式。

总体概括而言,在我国古代,夫妻双方在婚姻当中,丈夫是享有绝对的主动权,妻子除了受一些因素保护以外,多数情况下处于被动接受的一方。关于古代的夫妻之间的问题处理上,古代也是有的,古代的夫妻间一旦出现问题,也是可以像今天这样分手,不过方式却有好几样,也是有着各自的要求的。这里面一共有三种方式,我们就来看一下。

第一种: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休妻,

经常可以在某个影视剧里面看到,就是丈夫给妻子写一封休书,里面介绍两个人的信息以及休的理由。其实,这个休书的休也就是抛弃的意思,但是在古代遥想休妻也不是随意就能休掉的,必须要符合条件。其中,这里的条件就有在一起他人,背叛丈夫;不能生育,无法传宗接代;在家里总是羡慕别人家如何好,看不上自己的;身体不好,患有重病;挑拨父母间的关系,使家庭不和睦;个人品质道德有问题,没有规矩。也就是说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休妻。不过古代一旦休掉妻子,那么对于妻子的家人来说都是非常没有脸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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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和离”,

这种形式与现在大体相同,夫妻双方需要签协议,双方共同向当地部门提出分手申请。其实,说白了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三种:“义绝”,

“义绝”指的是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是要受到处罚的。所谓呈诉分手,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分手。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在里面还有一些十分细致的规定,例如出妻中规定了男人如果想休掉妻子的话只能符合七种情况才可以写休书,并同时规定三种情况下男人是不能休掉妻子的,否则就会触犯法律和乡规,是要接受惩罚的。具体是什么细节性规定呢?我们下篇文章继续和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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