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叶县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评选开始啦!!_叶县_青年_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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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动员全县广大青年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叶县建设中展示新时代叶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领广大青年在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和“十大战略”,推动市委“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和“四城四区”建设,县委“45797”工作目标中,勇立潮头、再立新功。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决定开展首届“叶县青年五四奖章”和“叶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叶县青年五四奖章

1.年龄在14周岁至35周岁(198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全县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叶县生活、工作2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叶县建设贡献力量。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 评选重点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青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参选。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的专家可按专业技术人员对待。曾获“平顶山市青年五四奖章”及以上荣誉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专职团干部不参选。

叶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35周岁 (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的青年团队。

2.党团组织在集体中发挥积极作用,内部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敢作为,激发社会正能量,能以杰出事迹激励青年建功立业。

3.申报集体应在国家、省、市、县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创新创造、处突应急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4.曾获“平顶山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及以上荣誉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共青团组织不参与评选。

申报方式

全县拟评选“叶县青年五四奖章”10人,“叶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10个。

1.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可推荐个人1-2名,集体1个;

2. 鼓励社会各界、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积极推荐;

3.特别优秀青年、青年团队可自荐。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

(二)加强工作规范。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群众等的意见。申报个人和集体应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单位要深入开展“青年五四奖章”宣传推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进、忠诚奉献。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

(四)坚持面向基层。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真正把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科教文卫、公检法司、防汛抗洪、创文保卫等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集体)推荐上来。

(五)严肃评选纪律。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将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推荐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按管理权限征求市场监督、税务、纪检、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意见。

申报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24日前将各类资料(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集体成员名册、考察表、公示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及媒体报道复印件等)原件加盖公章3份,附带所有材料最终电子版(统一以压缩包形式命名: 叶县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姓名/集体名称)U盘拷贝,报团县委办公室(县委2楼东尽头北排)。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方式及申报表

联系人:王楷锐 席明阳

联系电话:0375-2319388

邮箱:pdsyxtw@163.com

统筹:魏亚飞

审核:王丹凤

编辑:王楷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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