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女诗人鱼玄机主杀奴被判死刑一案中理解唐朝奴仆的地位?鱼玄机是怎么死的_奴婢_玄机_道观

如何从女诗人鱼玄机主杀奴被判死刑一案中理解唐朝奴仆的地位

鱼玄机,晚唐诗人初名鱼幼微,字蕙兰,长安(今陕西西安)人。鱼玄机与李冶、薛涛、刘采春并称唐代四大女诗人。其诗作现存五十首,收于《全唐诗》。有《鱼玄机集》一卷。其事迹见《唐才子传》等书。关于她“主杀奴”而被判死刑的案子,其中的原因很是复杂,因此,不能以这个案子去代表当时的奴仆地位。

学霸倾慕大诗人

唐宣宗年间,5岁的鱼幼微开始在下邽就学。她聪明伶俐,过目不忘,成了当时的一枚女“学霸”。10岁时,她返回老家鄠杜,与著名的大诗人温庭筠相识。在词赋往来中,温庭筠看到了小小年纪的鱼幼微不仅才华卓绝,并且充满豪情壮志,因此对她连连赞叹。而小小的鱼幼微,对才华横溢的温庭筠,也慢慢产生了一种说不清的情愫来。

陷入情网恨终身

在鱼幼微14岁那年,有一次在道观内游玩时,遇到了亦师亦友的温庭筠与新科状元李亿。李亿对美丽多才的鱼幼微一见钟情,鱼幼微对儒雅的李亿也有好感,后来,在温庭筠的极力撮合下,已有家室的李亿将鱼幼微娶回家当了个妾。

原本鱼幼微是不愿为妾的,因为,“妾”的地位低下,必定会一生受苦。然而,在李亿信誓旦旦的甜言蜜语下,鱼幼微决定为了这个才子拼一拼。

冷寂道观诉情衷

根据《唐才子传》记载,鱼幼微把生活想得太简单了,李亿的夫人妒忌受宠的鱼玄机,于是找了诸多借口,终于使李亿休了鱼幼微,并且把她送入了咸宜观。后来,鱼幼微改名为鱼玄机。而李亿当初那些誓言,早已烟消云散了。

出家后的日子里,鱼玄机纵然知道自己被抛弃了,但是对李亿已然一往情深。在无穷无尽的思念中,写下了许多思念他的诗。她曾多次寄诗给李亿,但李亿却不敢再与鱼玄机来往。在思念与无奈的无限循环中,孑然一身的鱼玄机渐渐感到悲凉,她最后发出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的绝望心声。

诗文候教遇知音

晚唐时期,因为道观或寺庙是独立于法外的,朝廷中的政治、司法力量没有权力去管束,因此那时的许多道士、女冠、和尚、比丘尼,都并不是单纯的修行之人。在道观、寺庙中,甚至还成为一些之前犯了事的人躲避律法惩戒的最佳场所。

《三水小牍》中记载,鱼玄机居于咸宜观时,又认识了许多名士。她为了排解李亿对她的伤害,就在房门前挂了一块木牌,上面写着“鱼玄机诗文候教”。在与文人墨客的往来酬唱、饮酒作乐间,才能暂时忘却痛苦。

据野史记载,鱼玄机这时认识了一个名叫陈韪的乐师,也颇有才华,鱼玄机再次掉进情网中。俩人诗词唱和,互诉情思。

情关难过枉送命

一天,陈韪来到道观时,鱼玄机出门还没有回来,他见鱼玄机身边的侍女绿翘身姿婀娜、谈吐不凡,便与她言语挑逗。绿翘早已妒忌师傅鱼玄机了,于是正中下怀……

当鱼玄机回来后,陈韪已经离开了。鱼玄机发现绿翘神色不对、衣衫不整,追问之下,绿翘开始口出秽语,辱骂师傅鱼玄机也不是守妇道之人。鱼玄机一怒之下,失手将绿翘打死。随后,将她埋在了后院了。

不久,绿翘的尸首被人发现,鱼玄机被捕。按照当时的律法,鱼玄机的案子属于主人杀奴婢,最多判一年监禁。由于她的名气过大,许多官员都为她求情。没多久,她就被保释了。但不巧的是,这个案子后来被送到唐懿宗手上时,正逢同昌公主死亡,而她又是唐懿宗最疼爱的女儿,懿宗心烦意乱之下,竟直接判了鱼玄机的死刑。

这年,唐朝最有才华的女诗人才26岁,短暂而悲凉的一生就此结束了。

我们不难看出,鱼玄机因“主杀奴”之罪被处死的案子比较特殊,其中包含着许多偶然的因素,因此,它不能代表唐朝的主仆地位与相关的制度。

历史上记载着有关奴婢地位的资料如下:

《唐六典 刑部都官》中记载:凡诸行宫与监牧及诸王公主应给者,则割司农之户以配。

《唐六典 刑部都官》中还有这样的记录:官奴婢有疾,太常给其医药。

《旧唐书 郭孝恪传》曾载:郭孝恪“性奢侈,仆妾器玩,务极鲜华。“

《唐律疏议 名例六》记载:奴婢贱人,律比畜产。

《唐律疏议 名例四》记载:及生产蕃息者,谓婢产子,马生驹之类。

《唐代社会概略》记载:唐代私奴婢之特点有五:1.律比畜产,2.身系本主,3.当色相婚,4.有价买卖,5.附籍本主。

唐朝的奴仆地位与制度

在唐代社会中,除了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外,还有“良““贱“之分。
  • 所谓“良“,即指“良人““良口“。在“良人“中,除了统治阶级里的皇室贵族、官吏、僧道外,还包括被统治阶级中的一般百姓。

  • 所谓“贱“,即指“贱民“。奴婢是“贱民“,而且是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和权利,完全为其主人所占有最低等的“贱民“。而唐代的奴婢又分为官属奴婢和私属奴婢。奴婢的地位极其卑贱,被主人当作是生产工具、士兵、奴仆或者是供人玩狎的玩物,根本没有人身自由,被主人当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可以随意买卖或馈赠。

官属奴婢

官奴婢多是被籍没(登记并没收)的罪犯,由尚书省的刑部都官总负监管之责。若是有关奴婢的诉讼事宜,也由都官一并处理。

官奴婢没有什么生活资料,统治者为了保证所占有的无偿劳动者能继续供其役使,因此除了供给官奴婢的衣粮外,还由太常寺给以医药,以减少奴婢因过早或过多死亡而造成了损失。

私属奴婢

在唐代,社会上除了大量官属奴婢之外,还有一定数量的私属奴婢。在王公贵族、宰相显宦、豪富之中,出现了广蓄奴婢竞侈斗富的现象。

唐代私奴婢主要是来自迫于残酷的封建剥削而自卖自身的贫苦农民,或是被人倒卖的贫穷人家的子女。只要他们一陷入奴婢的命运,便被划入“贱民“律比畜产,其所生子女,叫做“婢产子“,仍是“贱民“,一切由主人处分或是依照“奴法“处理。

奴婢可以被主人随意买卖,这不仅失去人身自由,而且也毫无人格。所以,无论是私奴婢还是官奴婢,都是“贱民“中最低的一个等级。

值得注意的是,在官、私奴婢之间,界限并不是永久固定的,往往可以相互转换。也有一些官奴婢被封建皇帝或官府当作赏赐品与臣下或官吏,因而变成了私奴婢;或是通过买卖的方式,把官奴婢变成私奴婢。因此,奴婢的隶属关系虽然可以分为官属和私属两大类,但这种区分方法不是绝对的。

奴婢承担的任务

唐代官、私奴婢的役使和其所承担的任务分为以下几种:

一.从事手工业和农业。

二.用以馈赠,奖赏。

三.以奴为兵。

四.充当仆役、随从

五.供主人玩狎或充当饰品

奴婢待遇

唐律对奴婢有明文规定,列为贱民中的最低等级,并具体规定了他们在政治、经济、法律和生活诸方面的待遇。总结起来,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 唐代律法规定奴婢可以被主人随便买卖。

  • 一般来说,“良人“侵犯“贱人“,其处分较之常人要减轻;而“贱人”一旦侵犯了“良人“,其处分则较之常人要加重。
  • 除谋反、某大逆、某叛外,奴婢是不许告发主人的,否则处以绞刑;而主人告发奴婢,即使是诬告,也“同诬告子孙之例,其主不在坐限“,是没有罪的。
  • 良、贱之间不得通婚,一律要“当色为婚““当色相养“,不得违犯。其次,因为奴婢私嫁女为良人妻妾,这无异是盗取主人的财产,故同样也要准盗论罪。唐朝统治阶级通过贵贱与良贱之间有关婚姻的律文规定,区别阶级等级身份的界限,划分了具有世代相传的特殊法律地位的集团,使等级的划分,也就是阶级的差别固定化了。

从以上相关的唐代律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奴婢地位,因而,鱼玄机失手杀了侍女绿翘一案,不能代表当时的奴仆地位。

不知朋友们对鱼玄机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探讨或补充。

(图片来自网络)

鱼玄机是怎么死的

《女人*一条鱼》

鱼玄机原名鱼幼薇,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但是机缘巧合,一个诗人温庭筠的出现使故事更曲折跌宕,而作了她的老师,分文不收,学生底子好,稍加指点,当时在唐朝竟然出了名的女诗人了!因为有了科举制的推行在考场上,和另外一个叫李亿的男人相遇,加上温老师大力撮合,两人如火似漆,很快两人彼此恩爱,天天歌赋饮酒,日子相当逍遥。如果,我想说如果就是这样,没有意外,可能鱼玄机更有诗性然而,李亿确实是有家室之人,他的大老婆有相当背景的人,那鱼玄机必竟是女人选择了作了小妾,但还是没有退路,李亿是个怕老婆的人,只好把她送到道观中,李亿想起她时就偶尔来看看她,一个女人被逼的开始报复社会,首先用极端的方式,寻找男人来报复!这时还有一个女人道观的叫绿翘的,又来抢她所谓的喜欢之人,一怒之下杀了她。震动京城!鱼玄机连死之前说温庭筠害了她,她喜欢的是温庭筠。为什么温庭筠没有娶她,一,岁数相差太大,另外,温庭筠长的奇丑有温钟馗之外号

我认为温庭筠真爱鱼玄机,才又是免费教育,又出面撮合。

但鱼玄机是条鱼,一条离了水的鱼?



一代才女鱼玄机,最后为何自暴自弃沦落为风尘女子

鱼玄机在民间记载很多,但各有各的说法,仅出生一说就有问题,有《三水小牍》记载“长安倡家女也”,而《太平广记》等记载她为“长安里家女”,不过并不是说鱼玄机出生就是倡伎,她只是可能出生在这个地方,后人猜测,唐朝的烟花之地不仅有声色,还有更高层次的文化享乐,所以鱼玄机从小耳读目染,有了诗歌的技艺。

鱼玄机诗意图。

公元858年,鱼玄机嫁给了当朝的状元郎,山西人李亿,为小妾,《唐才子传》记载“鱼玄机为李亿侍宠,夫人不能容,亿遣隶咸宜观披戴”,意思是鱼玄机是李亿的小老婆,正妻裴氏是山西豪族,容不下与丈夫情投意合的鱼玄机,强势赶出家门,于是李亿把鱼玄机安顿在道观,然后不闻不问,鱼玄机看出了丈夫的薄情寡义,遭受磨难后离别。

图为国图藏《唐女郎鱼玄机诗》。

道教在唐朝是国教,极为兴盛,唐朝宗室的公主、妃子们动不动就入道,像武则天、杨贵妃都有入道的经历,道观在唐朝,无论男女,人生失意了,想清修祈福的,都是理想之地,严格的讲,在开放的唐朝,道观并不是清修之所,而是一个寄托之地,不限制参加社会活动,反而无拘无束。

图为福建京剧院演绎《才女鱼玄机》。

所以鱼玄机寄居于道观之下,与慕名而来的文人交往,均称道友,同出游、赋诗、饮酒,宣泄感情,与士大夫们互为风月场所的伴侣,用短暂的欢娱追求情爱的自由,也有过爱慕之人,作品中均表达连绵爱情,如《春情寄子安》、《冬夜寄温飞卿》等,鱼玄机并不是真正的娼伎,只是入道后,过上了类似于艺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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