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_应用文_欧阳修_革新

欧阳修简介

欧阳修(1007年-1072年),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且在政治上负有盛名。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后人又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被世人称为“唐宋散文八大家”。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他的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

欧阳修前期的政治思想,反映了中小地主阶级的利益,对当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的严重危机,有较清醒的认识。主张除积弊、行宽简、务农节用,与范仲淹等共谋革新。晚年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思想渐趋保守,对王安石部分新法有所抵制和讥评;但比较实事求是,和司马光等人的态度是不尽相同的。

除了政治方面,欧阳修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有着重要的地位。他继承了韩愈古文运动的精神。作为宋代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人物,他的文论和创作实绩,对当时以及后代都有很大影响。

宋初,在暂时承平的社会环境里,贵族文人集团提倡的西昆体诗赋充斥文坛,浮华纂组,并无社会意义,却曾风靡一时。为了矫正西昆体的流弊,欧阳修大力提倡古文。他自幼爱读韩愈文集,出仕后亲自校订韩文,刊行天下。

他在文学观点上师承韩愈,主张明道致用。他强调道对文的决定作用,以“道”为内容,为本质,以“文”为形式,为工具。特别重视道统的修养,提出“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答吴充秀才书》),“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答祖择之书》),“学者当师经”,师经才能用“道”来充实自己。但他又假正了韩愈的某些偏颇。在对“道”的解释上,他把现实中的“事”,看作是“道”的具体内容。他认为学道而不能至,是因为“弃百事不关于心”(《答吴充秀才书》)。他反对“务高言而鲜事实”(《与张秀才第二书》)。在对待“道”与“文”的关系上,主张既要重“道”,又要重“文”,认为“文”固然要服从于“道”,但非“有德者必有言”,并且列举了许多例子说明“自诗、书《史记》所传,其人岂必能言之士哉”,指出:“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见于世”。所谓“事信言文”,就是内容要真实,语言要有文采,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这是欧阳修对创作的基本论点。

他取韩愈“文从字顺”的精神,大力提倡简而有法和流畅自然的文风,反对浮靡雕琢和怪僻晦涩。他不仅能够从实际出发,提出平实的散文理论,而且自己又以造诣很高的创作实绩,起了示范作用。

他的主张得到了尹洙、梅尧臣、苏舜钦等人的热烈赞同。后来,知贡举(主管考试进士)时,又鼓励考生写作质朴晓畅的古文,凡内容空洞,华而不实,或以奇诡取胜之作,概在摒黜之列。与此同时,他又提拔、培养了王安石、曾巩、苏轼、苏辙等一代新进作家。这样,他倡导的诗文革新运动就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欧阳修是杰出的应用文章家。他一生著述颇丰,《欧阳修全集》(中国书店1986年版。本文所引欧文皆出此集)有文章2651篇,应用文2619篇,可见他的文章写作主要是应用文写作;还撰有《新五代史》74卷,《新唐书》75卷。他不仅应用文写作颇有建树,而且对应用文理论贡献也很大。

创立应用文概念。目前论者都认为应用文一词最早见于南宋张侃的《跋陈后山再任校官谢启》:“骈四俪六,特应用文耳。”(拙轩集·卷五)张只涉及应用文取“四六”的语言形式,严格说来还不能说明确了应用文概念。北宋的欧阳修在《辞副枢密与两府书》中云,嘉祐五年十一月奉制命授枢密副使,“学为应用之文”。这里的应用文是指公文文体。他在同一年的《免进五代史状》中自述为得功各事无用之时文,得功名后,“不忍忘其素习,时有妄作,皆应用文字”。“文字”即文章。这里的应用文指实用文章。可见,欧阳修是从文体形式、实用性质两方面来明确应用文概念的,他已把应用文当作独立的文章体裁。构筑了应用文理论的大体框架。如上所述,他认为应用文的性质是实用的。他赞扬苏洵的应用文章“实有用之言”(《荐布衣苏洵状》),黄校书策论“中於时病而不为空言”(《与黄校书论文章书》)。欧阳修关于应用文的实用性质是很明确的。他认为应用文的特点有三。一是真实。欧阳修认为写史要“立传纪实”(《进新修唐书表》)。所谓“纪实”,就是应像《春秋》一样褒贬善恶,“传其实而使后世信之”(《魏梁解》),“求情而责实,别是非,明善恶”(《春秋论中》),“书事能不没其实”(《唐于鲁神道碑》)。他还认为诏令“必须合於物议,下悦民情”(《论慎出诏令札子》),用当今的语言来表述,就是要与实际相符。欧阳修主张应用文真实,一是为了应用,二是为了传於后世。三是简洁质朴。“典诰誓命之文,纯深简质”(《正史类》),赞扬孔宙碑文简质(《后汉泰山都尉孔君碑》),朝廷诏书应“复古朴之美,不必雕刻之华”(《论李淑奸邪札子》),铭应“言简而著”(《内殿崇班薛君基表》),“师鲁之《志》,用意特深而语简”(《论<;尹师鲁墓志>;》),“文书甚简”(《乞洪州第七状》),简洁质朴是欧阳修文章批评的标准之一。三是得体。他赞扬刘敞追封皇子公主九人的公文典雅,“各得其体”(《集贤院学士刘公墓志铭》),“体”指内容而言,欧阳修谓之“大体”。“公於制诰,尤得其体”(《谢公绛墓志铭》),他赞扬谢希深的制诰尤得西汉制诰之体,“体”指文体。“考其典诰誓命之文,纯深简质,丁宁委曲,为体不同”(《崇文总目叙释·正史类》),“体”指语体。欧阳修主张应用文应合大体、文体、语体,其理论已相当精深。

欧阳修对公文的贡献很大。他写有公文一千一百零二篇,公文理论也很系统。公文内容“必须合於物议,下悦民情”;形式“取便於宣读”,采用“四六”的语言形式(《内制集序》),开苏轼改革骈文之先河。他自责其公文有“无以发明”,“意思零落”,“非工之作”,“拘牵常格”的毛病,主容要完整出新,有条有理;形式既要规范,又要创新。他按公文的行文方向,把公文分为三类:“凡公之事,上而下者,则曰符曰檄,问讯列对;下而上者,则曰状;位等相以往来,曰移曰牒。”(《与陈员外书》)他认为符、檄是下行文,状为上行文,移、牒为平行文;并明确公文不能“施於非公之事”。欧阳修虽未明确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概念,但为刘熙载按行文方向分类打下了基础。(摘自《应用写作》月刊1997年第2期《欧阳修应用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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